申请费、公布印刷费和附加费  
15.08.13

 申请费是指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应当缴纳的费用。公布印刷费是对发明专利申请予以公布(参见本编第五章中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)需要缴纳的费用。附加费是指权利要求超过10项或者说明书超过30页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费用。因此,对于任何类型的专利申请,都需要缴纳申请费,但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才需要缴纳公布印刷费。只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才可能需要缴纳附加费,而且要根据权利要求的项数是否超过10项和说明书的页数是否超过30页而确定是否需要缴纳。如果需要缴纳,公布印刷费和附加费都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缴纳。
  应当注意,尽管专利申请的受理不以申请费、公布印刷费和附加费的缴纳为条件,但是,申请人为维持其专利申请有效,必须在申请日后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、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附加费。否则,该申请将视为撤回。
  申请费的标准为:发明专利申请——900元人民币;实用新型专利申请——500元;外观设计专利申请——500元。
  公布印刷费的标准为50元。
  附加费的标准为:权利要求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元;说明书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50元,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100元。
  前述费用的缴纳方式参见本编第九章中的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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